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农村(社区)聚餐点建设服务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此项标准由我市主导起草,将于9月23日正式实施,也是全国首部农村(社区)聚餐点建设服务省级地方标准。
《农村(社区)聚餐点建设服务规范》明确规定农村(社区)聚餐点的选址、场所内部设置、设施设备、人员及管理制度、申报管理要求、餐饮服务要求、安全与应急处理等内容。
该项省级标准由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医药高新区民间厨师协会、泰州市标准化院共同起草。来自省乡村振兴局、省苏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省餐饮行业协会、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机构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萍、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副处长袁超参加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此项标准凝练了泰州先行先试的经验和做法,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复制性。
阳光惠民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我市创新启动实施阳光惠民系列工程,建成农村集体聚餐“阳光宴会厅”200多家。
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总结建设经验,凝练标准化建设成果,在《农村(社区)聚餐点建设规范》《农村(社区)聚餐点服务规范》两个泰州地方标准的基础上起草了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聚餐点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让农村聚餐更标准、更阳光、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