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千企专服”制度 全员挂钩联系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通知

日期: 2023-09-04 作者: 点击数:684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建立高效的政企沟通渠道,全力服务中小微企业,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建立“千企专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以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专服期限为一年,每年期满后重新更换专服对象,逐步扩大专服对象范围。

二、服务内容

1.服务重点。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许可、质量提升、标准制定、信用修复、品牌培育、认证认可、打假维权、合规指引、融资增信、检验检测、政策宣贯等方面以及其他影响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对涉及其他部门的,积极向有关方面反馈。

2.全员参与。实行“一企一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每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至少挂钩一家企业,作为该企业的专门服务员。市局在全市范围内确定服务对象,各市(区)局在本辖区范围内确定服务对象。

3.主动对接。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方式,经常与企业进行沟通对接,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听取企业对营商环境、涉企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

4.政策宣贯。及时向企业宣讲各级出台的涉企政策,提高政策覆盖面、知晓率,帮助企业用好用活用足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5.协调解决问题。对企业的诉求认真做好登记,形成工作台账,协调、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及时处理,协调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反馈上报。

6.维护营商环境。企业专服也是系统的行风监督员,对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向有关方面及时反映、协助查处、坚决制止,营造支持尊重企业、支持尊重企业家的良好营商环境。

三、服务原则

1.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充分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对企业的诉求及时回应、一跟到底。做到“帮忙不添乱、参与不干预”,坚决避免影响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注重实效、既亲又清。要大胆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服务方式方法,杜绝形式主义,依法依规、诚心诚意为企业排忧解难。要大胆与企业家交朋友,真心向企业家提建议,全力以赴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政府与企业的双向良性互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3.全程服务、闭环管理。对企业的诉求能现场答复的,现场进行答复;需系统内部协调的,第一时间帮助协调办理;属其他部门职能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一时无法办理或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的情形,要耐心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把实行“千企专服”制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各市(区)局参照市局“千企专服”方式,加强人员配备,强化支持力度,切实把服务企业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2.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提炼专服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市局将组织典型服务案例集中交流,全方位展示“千企专服”工作进展和成效,形成全系统上下倾心倾情倾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3.强化督促考核。“千企专服”挂钩企业名单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专服”要与企业保持常态化联系,每季度向局绩效办报告挂钩服务情况。绩效办要加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处室季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全局干部职工考核、评优的依据。

4.严格责任追究。各级“企业专服”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上下联动、内部协调,着力解决企业诉求。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等不作为、慢作为情形,“管卡压”“推拖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专服”和相关配合单位、人员责任。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