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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小知识:中亚国家——塔吉克斯坦

日期: 2022-11-16 作者: 点击数:162

《标准化政策法规》

1996年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颁布《标准化法》,至2010年12月29日第688号文件再次颁布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律规定根据世贸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自愿实践协议公约制定国家标准和采纳规则,其特点是自愿性,自此1996年颁布的《标准化法》失效。2009年5月19日,塔吉克斯坦第522号文件发布了《技术规范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此外,发布的其他标准法律文件有:1997年5月15日颁布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第435号法《保障计量统一法》;2011年8月2日通过的第769号法《合格评定法》;2014年颁布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贸易与公共服务法》;2013年颁布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

《标准化基本情况》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标准库涵盖了超过2万项不同类别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5种。标准内容涉及了机械制造、冶金、农业和食品、建筑材料等领域。

塔吉克斯坦的国家标准分为自愿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两类。如果塔吉克斯坦的法律和技术法规中明确要求为强制性标准的,那么该标准是强制性标准。一般涉及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都是强制性标准。其余标准是自愿性标准。塔吉克斯坦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分为标准的批准、标准的编制、检测、使用、公布及普及5个阶段。